021-53016025

境外人士

  1. 外国自然人;
  2. 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3. 港、澳、台居民;
  4. 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申请工作签证:

根据我国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方面的规定,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 应持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Z签证入境,于入境后30天内凭《外国人就业证》、 健康证明、住宿登记等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取得任职类或就业类居留许可后, 即可合法就业。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等相关手续,建议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外交部负责我驻外使领馆受理、 签发外国人签证业务,外国人入境前申请Z签证有关问题,建议您向外交部咨询。


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 -- 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 -- 入境 -- 外国人就业证 --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外国人申办条件

  1. 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 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 无犯罪记录;
  5.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 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 请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相关有效文件到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是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须加盖公章);
  3. 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